落实国家工资及津补贴政策,负责全校各类教职工薪酬发放工作; 研究制定校内绩效工资政策; 核拨二级单位绩效经费,指导、监督二级单位绩效发放; 负责全校人员经费年度预算编制工作; 负责全校各类教职工社保日常管理工作; 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,对接社保部门申领养老待遇; 负责退休人员待遇申领资格认证工作; 负责办理去世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手续; 负责核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度; 负责军烈属慰问费、遗属补助金、离退休教职工慰问费审核、发放工作; 负责教职工返聘工作(含校资返聘和自筹经费返聘)。